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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 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在2006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就业和收入分配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茅 (2006年11月7日)
同志们: 上个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这为我们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供了新的契机。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我们召开全国发改委系统就业和收入分配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很有意义,也非常及时。在此,我代表国家发改委党组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向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志表示欢迎,对各地发改委同志们的辛勤工作表示慰问,对福建省委省政府和省发改委对会议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下面,我想围绕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 今年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中有两件大事,一是"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并开始实施,二是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十一五"规划纲要为我们勾画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蓝图,十六届六中全会则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深刻领会全会精神,对我们分析和认识当前形势,做好今后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发展改革理论的新成果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改革理论的新发展。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长期以来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构想,把"社会主义"与"和谐社会"结合起来,系统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社会、怎样建设社会的问题,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成果的继承和发扬。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和谐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五统筹"、"五坚持",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确定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明确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要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工作要求和重大措施。这次六中全会全面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工作部署,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四位一体,其内涵不断充实和丰富,任务更加明确而具体,成为我们在新阶段推进发展和改革的重要指导方针。 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中明确指出:要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这同我们担负的工作紧密相关。什么是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什么是就业比较充分,这都是会上大家要认真研究的内容。中央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希望大家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进一步开拓思路,把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 社会要和谐,必须协调发展。今年以来,宏观调控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前三季度,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7%。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3%。市场销售稳中趋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6%。财政收入29622亿元,增长24.6%,增收5854亿元。投资增幅回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3%,增幅比上半年回落2.5个百分点。工业生产增速减缓,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2%,比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货币信贷投放减缓,8月和9月新增贷款同比分别少增22亿元和1252亿元。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所改善。各地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非常重视,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出现积极变化。据目前情况看,预计全年经济能够实现平稳较快发展,不会出现大的起伏,这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当然,还有一些不利因素,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三农问题依然很突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格局还在一些领域继续存在。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外贸顺差过大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很艰巨。制约我国经济健康发展的深层次、体制性、长期性问题仍然存在,这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诱因。 为此,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正确处理好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社会发展的关系。要按照"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两大战略任务。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我国在2001年人均GDP已超过了1000美元,去年达到1700美元的水平,这一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当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这种空前的经济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带来巨大活力,但同时也带来一些矛盾和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对照这一目标要求,我们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例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收入差距过大,社会保障发展滞后,社会保险覆盖率低。城乡低收入及贫困群体生活困难,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问题仍比较突出。这些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很好解决,势必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 发展是硬道理,但应当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协调发展。否则,就会产生新的问题,就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妥善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从而为发展改革营造一个好的社会环境。我们要在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把解决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这些民生问题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就是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社会事业向前发展,群众生活好,共同富裕,让全体人民都享受到发展改革的成果。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锦涛同志明确指出,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理顺分配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近年来,国家发改委和各省市发改委与有关部门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就业规模扩大,促进就业的政策进一步落实。2005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员97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8%;全国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10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全国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人数达到1.08亿,比上年增长5.5%。今年前三季度,城镇新增就业932万人,完成年度预期目标的10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92万人,完成预期目标的78%。城镇登记失业率4.1%。自2002年国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来,各项就业制度不断完善。2005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在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遗留的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努力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有步骤地统筹城乡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探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今年国务院又召开了两次就业再就业工作座谈会,就业再就业政策更加积极,逐步向扩大政策覆盖范围、统筹城乡就业的方向转变。 二是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收入分配调节能力明显增强。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达到了10493元,同比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255元,同比增长6.2%。今年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分别增长了10.0%和11.4%。在收入分配制度建设方面,先后提高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取消了农业税,调整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加强了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和调控,完善了社会工资形成和管理机制,实施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保障作用得到加强。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人数分别达到约18242万人、1.5亿人和1.1亿人,分别比2005年底增加754万人、1183万人和353万人。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范围新增8个省市。全国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达到2244.78万人和1843万人,分别比2005年底增加992.95万人和135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人数达到4.06亿人,覆盖全国1433个县(市、区)。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年底前,我们要完成四个专题报告,然后形成基本思路并在各地征求意见,我们系统也要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角度积极参与这项工作。 四是制定并落实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结合"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制定实施,我们发展改革系统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制定了"十一五"期间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思路、发展目标和调控指标。就业司还编制了《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落实规划任务,我们已经协调有关部门,把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十一五"发展目标进行了年度分解落实。 五是各地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在我们系统内,许多地方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在就业方面,黑龙江省大力开拓境外劳务市场;辽宁省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特别是促进零就业家庭的就业。为指导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制订了《关于加强全省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吉林省开展了投资带动就业的专题研究;贵州省加大了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和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收入分配方面,上海在2001年就建立了上海市社会就业、分配和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就业、分配和保障工作,南京市发改委设立了富民工程办公室,采取多项政策、多种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在社会保障方面,四川省积极解决留守家属问题,就业司已对这个问题专门进行了调研。目前我国农村出现了"386199"现象,即男青壮劳力外出打工,妇女、儿童、老人留在家里,据估算留守儿童有2500万之多,问题比较突出,需要认真对待。许多省市的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都有各自特色,他们的经验对我们是很好的启示,就业司要进行总结、推广,各地也要加强沟通,相互借鉴。 (二)对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就业的总量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十五"期间,就业弹性系数下降,具体的影响因素很多,需要深入分析。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的调控力度,进一步推动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难度不能低估。而今后三到五年,我国仍处于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攻坚期,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加速期,劳动力供给压力大,就业矛盾突出。国有厂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压力很大,各类民办高校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大专生和高职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历年累积的各类学校往届毕业生就业问题还缺乏有效的解决渠道。从我国未来的发展需要看,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并不高,但需要通过解决体制问题、结构和观念等问题来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此外,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制度体系建设滞后和相关的劳动、社会保障、户籍等制度改革不到位,造成不同地区、不同身份人群的就业机会欠公平。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完善,造成一些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是收入分配不公影响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在保障公平分配的体制方面仍不完善。从初次分配看,分配的起点和机会方面还不公平,垄断问题比较突出;国有单位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健全,分配秩序不规范;社会工资形成和调节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从再分配看,税收等政策和制度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还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相对缓慢。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社会保障制度存在明显的地区分割,不同人群之间的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过大,影响了社会保障的公平性。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较低,社会服务功能薄弱、救助水平偏低,不能满足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需要。目前,仍有一些城镇居民、关闭破产及困难企业职工难以参加到社会保险中来,大部分农村居民仍然缺乏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 在就业方面,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就业比较充分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给予了高度重视。针对当前就业的形势和特点,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就业工作。 一是将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加快改革和推进发展过程中,要更好地统筹考虑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实现就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结构升级的良性互动,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吸纳和带动能力。在2006年就业目标完成的基础上,提出2007年的目标任务并进行分解落实。要按照 "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实现农业劳动力转移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推进农业产业升级的有机结合。要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扩大基础设施和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拓展国际劳务市场,不断增加就业岗位。要统筹考虑企业调整与就业的关系,把握好企业破产、改组、改制和裁员的力度和步骤。 二是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加强就业的宏观管理。通过深化就业及相关的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打破城乡就业体制和政策分割,提高劳动力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抓紧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管理体制,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平等竞争的权力。建立健全城乡就业服务体系,整合社会资源,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加快建立失业调查统计制度,充实完善适应宏观管理需要的就业和失业统计指标体系。 三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重点做好特殊人群的就业工作。我们要关心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资源枯竭型城市、困难企业人员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扶持措施,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清理不合理的限制性政策,改善农民工务工环境,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我们还要通过改革高校体制,调整招生结构,完善政策措施来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在收入分配方面,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逐步扭转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使全体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为此,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着力解决收入分配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一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在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过程中,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工资形成与增长机制,努力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的平稳较快增长。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机制,消除垄断收益扭曲收入分配关系的体制基础,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收入分配秩序。 二是平衡城乡、区域发展,遏制居民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和完善对农民实施直接补贴的范围和方式,完善主要农产品价格和农资价格形成与调控机制。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政策支持,缓解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矛盾,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努力遏制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势头。 三是推进国有单位薪酬制度改革,理顺工资分配关系。健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清理整顿工资外收入,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继续规范公务员工资制度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化的社会工资形成和调节机制。 四是加强收入分配调节,提高收入调控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深化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优化税率结构,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和财产税,加强消费和财产环节对收入分配的调控。加强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逐步实现对个人收入的全员全额管理和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强化工资支付监管。加强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监测,关注价格变化对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生活的影响,建立应急救助机制。鼓励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提高社会综合救助能力。 在社会保障方面,中央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工作部署。 一是增强社会保障的普惠性和公平性。要统筹规划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探索有效的办法,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研究提出财政超收资金补充社会保障资金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多层次的补充保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着力解决不同人群间社会保障待遇差别过大问题,促进社会公平。 二是继续推进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探索基金保值增值的有效方式。研究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推进由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部门牵头负责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调研论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完善医疗保险制度,逐步覆盖城镇各类人员。继续推进工伤、失业等其他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三是提高社会综合救助能力。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援助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完善农村五保供养体制,不断提高社会综合救助能力。 四是加强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和调整社会保障服务资源配置,改善落后地区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条件,重点加强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和留守儿童等群体的服务设施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基层社会保障设施、社会事业的建设。 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发展改革部门作为综合性的宏观调控部门,要贯彻好上级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我到国家发改委工作以来有三点体会:一是要处理好牵头工作和配合工作的关系,该我们牵头的工作要认真组织,该我们配合的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有关部门作用,体现部门合力。二是要处理好"虚"与"实"的关系,"虚"就是要深入研究经济社会问题,给领导提出好的建议;"实"就是要把包括项目措施等在内的工作手段落实好。三是要处理好长远与当前的关系,长远就是要明确方向,做好规划;当前就是要从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落实规划中的各项措施。同时,还要加强我们的各项基础工作,包括加强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形势分析和监测工作。要在经济形势分析中增加社会分析的内容,社会分析要加强基础工作逐渐积累数据,提高分析的深度和水平,这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政府决策的依据。希望我们这个系统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完善形势分析与会商的工作机制,及时给党委和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发改委的领导下,就业和收入分配系统的同志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多成果和经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取得更大成效,我们还要在工作中付出艰苦的努力。下面,就如何做好本职工作,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第一,把思想尽快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增强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目前,全国都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我们更要积极主动,抓住机遇,全面深入地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要通过学习,真正领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和内涵,把思想尽快统一到六中全会的精神上来,增强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做好本职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有多项由发改委牵头或参加,其中涉及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一些工作将由我们参与落实。只有认真学习,才能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才能更好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 第二,创新思路,开拓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领域、新局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的责任。虽然我们在工作中面临一些困难,如有些职能交叉需要协调,有些工作缺少"抓手"等,但大家在做好本职工作方面,还是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这说明,只要我们积极主动、勇于创新,大胆开拓,做好这方面工作还是有着广阔的空间。这次六中全会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我们的工作是一个很大的促进。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研究和把握问题,在实践中总结新经验,开创新思路。希望各地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领导,借鉴和学习兄弟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开拓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领域和新局面。 第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助手。发展改革部门是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我们要善于站在全局的角度,配合中心工作,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助手。要针对当前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领域中的焦点、难点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形成有水平的研究成果。在今年发展改革系统的研究班上,马凯同志就提出,好的研究成果可以转化为有效的政策措施。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才能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提出切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要善于利用社会上研究成果,这方面的材料很多,有些内容详实,观点鲜明,我们要注意收集加以利用,作为了解国情和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四,进一步加强系统建设,为做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做好发展改革系统的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需要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要加强职能、机构和队伍建设,要从物力和财力上给予必要的保障。要以做好有关规划项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们的系统建设。要重视锻炼干部、提高素质、充实队伍。要加强系统内的信息交流,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在这方面要创造机会、加强指导,要充分利用简报、调研和业务培训、召开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为各地的同志多创造交流和学习的机会,各地也要加强横向联系,相互学习,共同做好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工作。 第五,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内容。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自觉主动地搞好服务。马凯同志多次强调指出:改进作风是机关工作永恒的主题。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树立"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思想。要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本职工作中体现为民、务实的作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同志们,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我们制定了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和任务,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创新思路,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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